花都区高新企业认定认定 咨询亮和瑜高新企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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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申请
知识产权类型 其他知识产权申请
咨询范围 全国
地点 广州
认证周期 1-3个月
好处 提高企业市场价值减少税收
补贴方式 政府补贴
有效期 三年
特色 认定成功后收款
服务 免费上门指导免费通话指导
商品介绍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现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现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现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现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现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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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创新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现根据《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实施细则》(粤科函高字〔2016〕1737号)和《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标准

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1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注:以申报企业2018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6月等3个时间节点企业人员情况平均值为准。)

(五)企业近2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广州市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二、支持方式与经费额度

根据《行动方案》,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分担,给予每家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企业总额为20万元的经费补贴,专项用于企业开展研发、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不再享受此项补贴。

三、年度立项数量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2019年度科技创新小巨人入库工作按照深化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根据有效期高企存量情况,各区组织评审、择优入库,具体名额如下:对承接市级权限的黄埔、南沙等2区分别不少于200家、50家;其他各区实行限额入库(天河区不超过340家、番禺区不超过180家、越秀区不超过75家、白云区不超过110家、花都区不超过80家、海珠区不超过70家、增城区不超过45家、荔湾区不超过35家、从化区不超过1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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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广州市亮和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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